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 (李楠楠)据北京法院网消息,海淀法院于今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、王某、魏某某(兄)、张某某、魏某某(弟)强奸一案。
一、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二、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。
三、被告人魏某某(兄)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四、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
五、被告人魏某某(弟)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
我想说虽然李某活该,但这是舆论压倒法律。